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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会评审论文

发布日期:2019-6-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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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会评审论文
  ●为什么高会评审一定要报审论文
  高会参评人员应当掌握较为系统的经济、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的研究水平,能够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撰写具有应用价值的会计(财务管理、内控)论文,或者出版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教材等。
  ●高会论文的整体发表要求
  综合现行各省的高会评审文件,大多数省份需要发表2-3篇论文,少数省份不需要发表(例如北京)。
  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3500字之间,需发表在有CN刊号、ISSN刊号、省部级以上的会计专业类正规期刊上。
  摘选部分省市有代表性的相关规定如下:
  ●山东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报刊(不含增刊、专刊)或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学会主编的论文集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2000字以上)
  (二)在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正式出版的财务会计类书籍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山东破格申报对论文的要求
  在省级以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报刊(不含增刊、专刊)或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学会主编的论文集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
  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经济管理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河南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一)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财经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二)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财经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同时发表1篇论文。
  《条件》中的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论著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著作是指具有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经类学术专著。教材、手册、论文集、科普类等不在此列。
  论文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手册和论文集等形式刊物。
  ●吉林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字数或翻译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著作或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务会计专业学术专著、译著。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州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是指定期出版发行的,具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的刊物,包括大专院校学报,不包括在手册、论文集、增刊等登载的论文。
  “本专业论文”是指3000字以上的会计专业论文。
  ●陕西2016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1.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在5万字以上,译著在3万字以上;
  2.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不少于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
  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论文;
  3.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在2万字以上。
  参评人员对提供的参评论文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参评论文在评审将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参评人员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辽宁2016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其论文或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于不同年度(两年或两年以上)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不同(两种或两种以上)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期刊,下同),以第一作者或个人名义发表财务、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2.本人独自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有关财务、会计专业著作(或译著)1本以上;
  3.与他人联合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财务、会计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其中本人独自撰写10万字以上。
  √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翻译章节的著作(译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写(译)作分工证明,并加盖出版社公章。
  √对于港、澳、台期刊,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批准的发行刊号,在中图报刊网上有详细资料记载,并可进行编目查询。
  √关于论文检索查询要求:
  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对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
  ●上海2016高会评审主送论文要求
  申报人员应在2016年7月5日前上传1篇主送论文(必须是Word文档,并与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完全相同),并同时上传利用中国知网“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http://check.cnki.net/smlc2/)检测的主送论文检测报告。
  市会计高评办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抽检论文。
  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或者论文无法通过检测的,将不予受理。
  ●北京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
  无论哪种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应是研究类论文。
  2.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必须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
  3.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高会论文答辩(部分省市执行、以北京为例)
  答辩过程由本人介绍和专家提问两部分组成。
  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开始,答辩人可以进行答辩。
  1.本人介绍:答辩人自我介绍情况(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介),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
  2.专家提问: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所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自由提问,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高会评审论文总结:
  1.必须跟会计、财务管理、内控密切相关;其他题材,例如理论研究、税务研究、宏观经济研究等,可以有,但不应该担当主审论文;
  2.可借鉴,但不能大幅抄袭!
  3.有发表要求的省市,考生一定要在正规刊物的正刊上发表,不能为了省钱随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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