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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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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处理
王姣阁   王奕 

    【摘要】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文章对具体处理方法进行了分类探讨和例证,以期能为会计人员的学习和运用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字】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会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认、计量企业的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适用税率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企业同期期末暂时性差异及结转以后年度的本期弥补亏损与所得税抵减,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期末余额,并将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费用(或利益);最后将应交所得税加(或减)递延税款费用(或利益),即为所得税费用(或利益)。具体会计处理又区别各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否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下面举例说明。
(一)各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变
  例1: M公司200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0万元。于2008年12月25日固定资产购入的设备原价10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四年;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600万元。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解:(1)固定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1000-1000/5)-(1000-1000×4/10)=200(万元),预计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6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0(万元)(2)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200+600=2400(万元),当年应交所得税=2400×33%=792(万元)(3)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600×33%-50=148(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00×33%-30 =36(万元)(4)递延所得税=36-148=-112(万元)(收益)(5)确认的所得税费用=792-112=680(万元)
(6)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68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92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0000
(二)各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化
1、事先已知税率要变动,知道的当期就调整
  例2: 2009年M公司根据新政策,预知2010年适用税率改为25%。其他条件同例1
  则(3)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600×25%-50=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00×25%-30 =20(万元)(4)递延所得税=20-100=-80(万元)(收益)(5)确认的所得税费用=792-80=712(万元)。其他计算数据与例1相同,会计分录金额亦发生相应变化。
2、事先不知道税率变动,变动期再做调整
  例3:M公司2010年税率变为25%,而2009年未知这一变化。其他条件同例1
  此种情况的业务处理的一般思路为:先对2009年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税率调整,然后在按照新税率进行2010年所得税会计处理。另一种思路为:在2010年的会计处理中直接调整2009年的会计处理。按照一步法对例3进行解析如下:
  若按照新税率计算的2010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00万元,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5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860万元。则2010年递延所得税=(50-200×33%)-(200-600×33%)=-18(万元)(收益),所得税费用=860-18=842(万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84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600000
二、结语
  首先,利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的关键是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即对资产负债表日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外的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比较,进而确认相应的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借以计算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其次,应依据谨慎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其账面价值。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转回减记金额。
  最后,虽然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但一些非上市公司仍然采用利润表债务法核算,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关部门应对这一状况进行规制,以使我国企业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上具有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方法。
【参考文献】[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汉平.关于我国所得税会计问题的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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