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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处理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2-9-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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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处理的影响
       
摘要: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开始全面陆续实施。新准则与国际标准的趋同取得实际性进展。在国际上欧盟认可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实施,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在过去的3年中,一方面随着企业会计准则深入贯彻、扩大范围的实施,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了国际趋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变化将对我国会计准则产生较大影响。本文就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处理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处理;影响

前言
   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开始全面陆续实施。新准则与国际标准的趋同取得实际性进展。在国际上欧盟认可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实施,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在过去的3年中,一方面随着企业会计准则深入贯彻、扩大范围的实施,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了国际趋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变化将对我国会计准则产生较大影响。

新会计准则关于合并理论定位及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是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制定的,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内容来看,其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定位是母公司理论和主体理论,会计处理方法沿袭了上述两种理论指导下的处理方法。

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合并日合并各方的会计处理、合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合并各方所采取的会计政策不—致时的项目调整、以及在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中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相
关说明。
(1)合并日合并备方的会计处理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准则第六条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合并各力在合并之前,应首先对持有的各项资产或负债的账而价值进行复核。同时,以支付各种债权或非货币性资产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在结转各种债权、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余额时,应该同时冲减已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
   
(2)合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合并》准则第八条的要求,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汁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此外,企业为了寻求相关的购并机会,往往会专设购并部门作为常设机构,即该购并部门并非与某项企业合并直接相关,那么该购并部门日常营运的相关费用并非前述的企业合并的直接相关费用,但是该费用也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应当注意,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末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份额,应从合并方的“资本公积”科目转入“留存收益”科目。在具体操作上,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在确认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如果合并方因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而形成的资本公积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份额,那么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中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
   2)在确认的企业合并而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如果合并方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而形成的资本公积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份额,那么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中以合并方的该资本公积为限额,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末分配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合并方还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余额、在合并日归属于合并方的金额以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午未转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进行说明。

案例分析
   例1:珠江公司拥有S公司70%的股权,2003年珠江公司将成本为40 000元的A商品以60 000元的价格售给S公司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当年S公司将这批商品以80 000元的价格向集团外的企业售出;二是当年该批商品全部没有出售,全部形成期末存货;三是该批商品下一年售出。珠江公司按完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1)抵消公司间的销货与购货。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如果S公司已将商品对外出售,从集团公司的角度来讲,就是将成本为40 000元的商品以80 0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这是在合并报表中的正常反映,我们将珠江公司和S公司有关的销售与购进等分录汇总后发现,有一笔分录重复(黑体字),这就是我们需要抵消的分录。这一抵消分录的实质就是消除双方的购货与销货。
   为了区分合并抵消分录与一般分录,合并抵消分录一律标下划线。当S公司将所购商品全部对外出售后,购货和销货的抵消按母公司的售价一方面抵消母公司的销货收入,另一方面抵消子公司的销货成本。
    (2)抵消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我们再来看第二种情况。如果S公司未将商品对外出售,从集团公司的角度来讲,母子公司的购货和销货都不成立。我们将珠江公司和S公司有关的销售与购进等分录汇总后发现,所有汇总账户(黑体字)都是我们需要抵消的分录。这一抵消分录的实质就是消除母公司的销货和子公司购入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
   当S公司所购商品全部未对外出售后,一方面抵消母子公司间的购货和销货(与上面的抵消分录相同),另一方面抵消(递延)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
    另外,按完全权益法,当集团公司间的内部交易中期末存货存在未实现利润时,母公司要在自己的账上登记如下分录(以珠江公司为例):
    借:投资收益2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S公司20 000
   借方登记“投资收益”是使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合并净利润都不能包含公司间交易的未实现损益;而贷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是为了保持会计分录的平衡性而做的。
    (3)期初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在本期实现时的调整。我们最后来看第三种情况。如果S公司将上一年购进的商品对外出售,从集团公司的角度来讲,就是将子公司按60 000元结转的销货成本调整为原来的40 000元的水平,因为上期期末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本期已经实现。如果本期继续发生母子公司间的购货与销货,抵消原理同上。
   抵消分录中,贷方是用调减销售成本的办法来确认已实现的上期末存货未实现的利润。借方会计科目的确定比较复杂,它受销售方向、少数股权比例和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完全权益法或不完全权益法)的影响。这里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是因为珠江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完全权益法,同时,母子公司间的交易为顺销,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按此方法进行抵消。对于顺销和逆销,将在下一个小节中进行讲解。
   另外,按完全权益法,当上一年未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本期实现时,要转回上年冲减的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S公司20 000
   贷:投资收益20 000
   上面已经指出(见第二种情况),当母公司按完全权益法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股东权益的对应关系已经不成立了,在上期存货完成销售时,通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与子公司股东权益对应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魏珊珊. 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J]. 商业会计 , 2008,(20):155-157. [2] 孙红梅, 李钢. 解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J]. 商业会计 , 2007,(24):108-107.
[3] 郭毓娟. 用案例浅析“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J]. 海峡科学 , 2009,(08):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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