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的视角解读传销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从社会学的视角解读传销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常彬彬
摘 要:非法传销在中国以一刀切的方式被拒绝在合法之门以外,因为其映射了当下的国人之痛,它在中国的迅速泛滥导致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破坏了基本的道德和伦理规范,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本文拟从社会学中社会制度、社会群体及社会互动的角度对非法传销进行解读,以增强对非法传销的认识。
关键词:社会学;传销;发展
非法传销在中国以一刀切的方式被拒绝在合法之门以外,因为其映射了当下的国人之痛,它在中国的迅速泛滥导致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破坏了基本的道德和伦理规范,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本文拟从社会学中社会制度、社会群体及社会互动的角度对非法传销进行解读,以增强对非法传销的认识。
一、从“合法”走向“非法”的传销制度
传销,作为一种商业运作制度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渐演变为一场遍及中国全境的欺骗行为,国务院不得不在1998年4月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并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从法律制度上坚决打击传销活动。
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让传销行为销声匿迹,据《2010年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传统传销的涉案人数达到700万,而网络传销这一新兴的网络犯罪活动,其涉案人数更是高达4000万人,涉案总金额达到近200亿,非法传销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为什么非法传销不能得到有效抑制,值得深思。
传销制度本身合法性的辨析
“无店铺销售”是当前世界正在面临的一场商业革命,其形式除了传统的街头小商小贩的销售方式之外,还包括邮购、电子购物、电话购物、自动售货机以及直销等当今社会流行的销售方式。
传销作为无店铺销售的方式之一,其优点明显,一是对消费者而言省时便利,且节约了店铺等中介费用,使得商品更加便宜,更易于刺激消费;二是促进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也迫使店铺销售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这种富有弹性的工作样式,可以提供兼职,缓解就业压力。
传销成功的最大优点就是它吸收下线,即能够利用原有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建立商业网络,传销制度的实质就是将社会网络的利用制度化,形成规模经营。而这也恰恰成为其失败的最大原因,网络的微妙之处给奸商们得以利用,成为其行骗的基础、发财的捷径。而传销制度在中国的失范,就在于其获利方式和宣传方式的高度欺骗性,在于传销组织者的居心叵测和道德伦理丧失。
由此可见,传销作为一种商业制度,其本身并不是非法的,这也是国外一直允许其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它的“非法”在于没有被“合法”地利用。
传销制度功能的负向演变
制度多有正负两个方面的功能,传销这种商业制度也不例外,作为具有正负功能的传销制度,其在中国发展的例外却在于其正功能还未充分显露,它的负面功能已经泛起,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对社会的反思。
制度的构成包括规范体系、价值观、权威与地位结构和承载体系四个要素,缺一不可。而传销制度负功能在我国充分暴露,从制度构成的四要素上是能够得到展示的。
一是对传销制度本身,一开始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有效规范,传销在中国大陆没有合法化,却也没有受到官方的禁止,因此,给了投机分子钻营之机。
二是传销制度的目的在于推销产品,获取利益,这种功利性的追求如果不予以正确的引导,容易使人产生“金钱至上”的错误价值观,而中国非法传销的盛行正是利用人们追求富裕生活的心理,大肆宣扬“有钱就是成功”和“一夜暴富”的价值观念,给欺骗以合理的解释。
三是传销制度在中国的运行缺乏相应的机构和设施,如缺乏推广机构,没有让人充分了解它;缺乏管理机构,任其发展而未及时加以约束等,这些都为其非法演变埋下了种子。
四是传销制度的权威和地位确立,权威是制度存在的重要基石,它的基础是特定的规范,没有规范、没有权威,就意味着对其合法性的怀疑,必然影响其走向合法经营的道路。
除了制度本身的因素外,其负功能泛起同样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一是传销制度的严重失范反映了我们忽视了对传销制度潜在功能的考察,我们没有认真分析这一制度的利弊,也没有很好地去关注传销制度的合理发展,直到问题暴露、传销演变为非法才去一刀切地禁止,暴露了我们研究问题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二是传销制度的严重失范反映了我们在道德和公民素质方面存在着问题。有人说过:“谣言止于智者,骗局终于仁者”,被骗反映了公民能力素质不高,缺乏辨识和分析谣言的能力;而骗人则反映了公民道德素质不高,社会的信任度在下降,这些必须引起关注。
二、“杀熟”方式下的欺骗群体
传销的最本质特征是欺骗,而欺骗的基本方式就是“杀熟”,即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欺骗熟人,买卖社会信用。每一个传销者尤其是下层的传销者,既是被骗的人,也是骗人的人,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欺骗群体。
这样一个欺骗群体的形成,不应该简单地认为是传销者的贪欲或者说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使然,如果仅仅是这些,那么为什么一些中层的组织者明知不能一夜暴富却依然继续欺骗的行为呢?这里面应该有历史的原因。
一是不劳而获的思想作祟。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封建制度的统治之下,我们的很多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受到历史遗传的思维惯性影响,还抱有“地主”占有生活资料就能不劳而获的思想,模仿和崇拜很自然。
二是传统的奴性思想作祟。中国人有这样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文化心理,即做奴才时是受害者,而做老爷时便要成为施害者,这样的心态从某种程度上顺应了你欺骗我,我也欺骗别人的恶性循环,传销也正是利用大众这样的心理不断壮大了它的欺骗群体。
当然历史的原因值得分析,但现实的原因也同样值得关注。
欺骗,破坏的是社会的信任机制,当前的中国社会主要还是建立在熟悉基础上的人格信任,传销群体采取“杀熟”的欺骗方式无疑是对社会生活的极大破坏,它将欺骗的罪恶之手伸向亲朋好友,让最基础的信任机制受到打击,引发亲友反目、父子成仇、家破人亡,作为社会伦理基础的亲情、友情被破坏殆尽,从这方面看,“杀熟”的危害性甚于一般的欺骗,它从根本上摧毁了人与人的信任基础和社会伦理规范,沉重打击了社会最重要的信任结构和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所以传销群体“明知故骗”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历史遗传的思维惯性,不仅仅在于奴性的文化心理,对社会信用的反感和失望更是这一群体的心态。
三、“虚幻”情境上的传销互动
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传播而发生的具有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传销组织发展下线及其为控制下线而采取的所谓的“洗脑”,无不建立在互动基础上,为什么它的互动能够那样地影响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因为这种互动建立在了一个“虚幻”的情境上。
虚幻之一是互动情境的不真实性。社会互动是在一定情境下进行的,而人们大多会选择与具体情境相协调的行为方式,传销中的互动也是如此。首先,传销在骗你入局时会告诉你这里有份很好的工作虚位以待,或者骗你说一起成就一份事业;等你到了之后,你又会发现虽然条件差,但是所有的同事都很热情待你,也特别尊重你;还有就是那些所谓成功人士的精彩讲课等等,这些不真实的情境下互动让你开始怀疑自己对传销的判断是否武断,不自觉地弱化对传销的戒心,并逐渐在这种不真实的互动中接受传销。
虚幻之二是互动过程的非对称性。社会互动的过程分为对称性和非对称性两种,对称性的互动过程是互动双方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而互动关系不对等的互动就是非对称性的互动。暗示、模仿、感染是非对称性互动的三种主要形式,早期社会心理学家称这三者为形成群众心理的三大原质。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非法传销的互动体现的就是这种纯粹的非对称性互动,不断地灌输成功学、致富的价值观念、成功人士经验对你进行暗示;通过课堂狂热气氛和“人帮人”的群体生活感染你;让你模仿着去讲故事,去参与群体活动,在这种气氛的互动过程中你没有不参与的借口,很难驳斥传销的谬论,而逐步被左右。
虚幻之三是互动形式的强制性。强制是互动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互动的一方被迫按照另一方的某些要求行事。传销组织要求传销人员讲故事来互相激励,强制每个人去听课,安排人不停地“关注”你,给你灌输传销的理念,通过这种强制性的互动方式减少你的思考,让你处于精神疲惫状态,然后实施其精神控制的目的。
正是由于传销组织的邪教性质,它也只能靠愚昧和强制来维持,但是它带来的社会信用危机、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却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因此,通过社会学的解读我们应该发现关注弱势群体、完善社会制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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