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问题浅析
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问题浅析
秦丽娟 中交地产有限公司 100024
【关键词】 内部审计 独立性 问题 措施建议
【摘 要】 内部审计真正发挥,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本文从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入手,对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建议进行了探讨。
【作者单位】中交地产有限公司审计部
【姓 名】 秦丽娟
内部审计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检验、监督、鉴证、咨询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审计的立身之本,审计独立性,一直以来是审计领域一个广泛争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审计职业界面临的一道难题。
一、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
传统内部审计理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管理、经济评价、经济鉴证等职能。在201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发布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以及“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不同于“监督导向型”,而被审计界称之为“服务导向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内部审计顺应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加快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为的步伐。内部审计不仅仅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首先要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维护企业法人的自身利益,突出对内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其职责以整个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对象,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以防范各种风险,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和业务经营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帮助组织实现其经营目标。
二、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
与“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相适应,在重新修订《国际内部审计标准》中规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即内部审计人员(机构)需独立于他们所需要审计的活动,以便不受约束,客观地开展工作”。我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条例》中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可见,按照国际惯例,内部审计主体强调对被审计人的独立,同样要求在组织地位、人员配置、部门设置及工作实施上也要保持较强的独立性。
组织地位方面
内部审计为保证其独立性,内审机构的设置应隶属于企业最高领导人,这样才会使最高领导能够直接及时获得内部审计部门所提供的情报和咨询。
人员配置方面
内部审计必须有专职的审计人员,不能由其他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人员兼任,这样才能保证审计人员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职权,完成规定的任务。
工作实施方面
内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分析问题,独立观察、判断各种问题,并且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以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取得单位和他人的信任,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部门设置方面
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关键是要独立于被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企业的各项经济工作,其独立性也要能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承认和支持。
三、现代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独立性是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客观公正或免除偏见地从事审计活动的先决条件,也是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最大限度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重要基础。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制约因素有:单位领导决策层对内部审计是否重视;内部审计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合作;内部审计是否拥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是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内部审计的技术、方法、条件、手段是否跟上了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部分企业领导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内部审计重视不够,支持乏力。部分负责人只顾抓生产、经营,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就是找毛病,如果进行内部审计势必分散管理人员的精力,影响企业内部的团结和稳定;还有的管理层往往为了应付上级规定而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即使设置也不重视,造成了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内部审计人员无职无权;有的单位领导认识不到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在内审人员查出企业违法经营、个人违纪时,常常有领导说情、干涉、阻挠,重者审计人员被调离审计工作岗位,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势单力薄,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也只是纸上谈兵而已。
(二)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较差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直接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降低了内部审计的效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并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于实际工作中各企事业单位形式各式各样,内部审计组织的设立方式也千差万别。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双重领导模式(即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双重领导)以及总会计师领导模式等。级别越高相应独立性就越强,但我国大部分企业都采用总经理领导模式或总会计师领导模式,导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只具有形式上的独立,缺乏实质上的独立。并且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又是从组织内部产生的,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强调它与被审的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单位的一名成员,其工资福利待遇、职务升迁、工作地位等都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决定,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这就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监督和评价职能时有很多的顾虑。
(三)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标准说明》规定,“内部审计师应具备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概率、现行规划、审计、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保证职业质量”。而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数仅熟悉财务会计业务,而不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目前,由于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来自财会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未经过专门的审计技能训练,只知一点会计知识,对审计一知半解,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后续教育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内审准则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方面还有一些空白,许多内审机构和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规范的约束和指导。面对我国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尤其对于现代审计技术的掌握更加缺乏,电算化内部审计、网络审计几乎处于空白,使得内部审计职能根本不能充分发挥,直接影响到内审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
(四)上级主管指导和监督乏力
《审计法》规定,“在业务上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国家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机构缺乏密切联系,两级未能及时沟通交流,两者间各有优势,未能互补。这应引起上级主管领导的重视,对内部审计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强业务交流,两级之间能够取长补短,互为促进,在企业中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独立性。
四、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措施建议
我国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加强要从根本的制度结构出发进行改进,才能使审计人员在精神和操作上保持独立,不受干扰、不从属于他人、不以个人偏见左右判断,客观公允地表达审计意见。
(一)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律环境
目前我国关于内部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但还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其法律级次明显偏低。只有通过制订内部审计的法规和条例,将内部审计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用法律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结构、层次。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真正达到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目的。
(二)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内审机构怎样设置,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关系到树立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以及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独立的组织地位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必须独立或不隶属于组织机构中其他的职能部门,合理地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能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的力度,同时对于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内部审计机构必须是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较深的资历和较高的位置,能够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不受阻挠地实施广泛的审计业务。
(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关键是要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由于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知识面宽、政策性强,内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职业道德,不仅要通晓财务会计知识,而且还要熟知经济、法律、金融、税收及计算机等知识,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路子。为了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独立意识,查实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除了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内部审计人员也难辞其咎,也应视问题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以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单位对此应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以稳定内审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用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和稳定的审计队伍来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四)推行内部审计外部化
国外的实践证明,内部审计外包能有效地帮助公司实现治理层的战略目标和管理层的经营目标。特别是对公司管理舞弊方面的内部审计,外包给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收效会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要好很多,因为由于企业内部审计的人员配置、职务升迁、工作地位以及经济利益等会受制于企业部分管理人员,因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相对较低;而外部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审计人员能够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来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审计服务,独立性较高。并且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大批人才,他们为各行各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从而经验丰富并且熟悉不同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在合作内审下,内部的审计人员通过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接触以及合作,可以学到先进的审计技术,为企业的管理层带来崭新的发展思路。
综上所述,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属性,只有坚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才能真正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鉴证、服务和评价职能。内部审计在提高单位管理效果,降低经营风险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应根据不同单位和不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加强现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在单位的地位,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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