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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

发布日期:2014-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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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

  陈艳冰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524057

  摘要:自律管理是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只有做好自律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有效进行。但是由于我国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问题并未在法律中有明确条款,导致我国公司的自律管理先天不足。目前,我国公司关于自理管理的相关机构设置不健全,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能全面发挥等诸多问题。但是,将关联交易的管理逐步向自律管理靠近时未来公司管理的必然趋势,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我们必须积极的探索自律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对策,为我国关联交易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关联交易自律管理监督机制

  公司关联交易自律管理的内涵

  公司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法人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独立性作用,在企业的内部监管和各项决策审核过程中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自治权的过程。就一般的公司关联教育自律管理而言主要是针对除公司主管部门、证券管理监督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的法律规制等外部管理而言,从公司内部出发对关联交易进行的自觉管理。

  企业关联交易自律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公司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意识薄弱

  尽管自律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尚未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企业仍采用传统的落后的管理模式。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树立自律管理意识,整个中国的企业依旧处在管理模式的不断发展更替中,并没有找到稳定的成熟的管理模式。自律管理做为新兴科学管理模式,要想被广大企业管理者们认可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成果。

  相关机构设置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我国企业的自律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管理机构设置上看,还是从企业的治理结构安排上看都存在很大的不足,无法适应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的入世,我国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内部审计结构与原来管理体制下的管理机构安排弊端日益暴露,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监事会作用不明显,独立性差

  我国公司大部分采用设立监事会作为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实施监督。但就目前而言,很多监事会与企业的关系密不可分,不能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经济来源决定监事会势必要受到其他管理层的干预和制约。从实际控制权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监事会没有实际监控能力,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董事会手中,只有董事会可以直接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股东利益,向股东大会负责

  加强企业对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的建议措施

  增强公司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意识;

  要想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自律化,首先要提高整个企业工作人员和管理层的自律管理意识。在明确企业工作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建立良好的公司管理结构,形成具有生命力的发展模式是每个成功企业的追求和特点,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各个层次的员工都全面理解关联交易自律化管理的意义和内涵,树立自律管理的意识。由于我国大部分公司自律管理意识薄弱,因而应当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强调自律管理意识,积极培养员工的自律意识。

  完善公司章程和关联关系备案制度;

  企业实行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就是主要是为了实现双赢政策。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公司章程中的关联交易做出明确规定。政府和国家应当积极的完善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使关联交易的自律管理能够有法可依,为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完善公司的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关系和程序以及各种交易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做好关联关系的备案工作。

  确立公司内部合理的监督机制

  在我国,监事会的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确立监事会成员时,要充分考虑到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明确监事会监督公司财务运行的义务和目的,完善相关的监督配套机制。在我国范围内尽快促进独立董事市场的形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拥有一个完善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来支持公司的整个运营,才能保证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通常我国企业的审计部门独立性和客观性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这主要是由于审计部门基本上与其他部门的管理一样,地位平行,不加区分。审计结构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这些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都对企业监督部门的工作执行有着负面影响,使审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因此我们必须将传统的预防错误的审计职能,向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反面全面拓展,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完善中小股东救济制度

  当前我国的公司运作,主要是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将公司运作的控制权交在股东手中。因此,股东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如果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失误,公司是直接承受损失的对象,然后才对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对公司资本的保护,防止资本在关联交易中产生有形和无形流失。必要时,还需要加强对股东的培训和管理保护。这些措施包括关联交易生效前的防范制度和关联交易生效后的补救制度等,总称为中小股东的救济制度。

  结论

  作为我国企业,应积极的将自律管理与关联交易相结合,为未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更合适的可行性意见,拓展思路。只有做好自律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有效进行。因此,将自律管理与关联教育有效结合,是企业管理体系适合企业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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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贾军.非正当关联交易侵权责任分析[M].兰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3].刘建民,刘星.关联交易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

  [4].张琳;姚珣,大股东控制权私利与关联交易实质性原因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理论[J].会计与财务分会场论文集,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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