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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林业专项资金内部控制

发布日期:2017-4-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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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速趋同,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自然环境变化的依存关系,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自然环境变化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协调。因此生态林业的发展成为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重点,国家以及国际组织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来发展林业。本文就我国林业专项资金的定义进行阐述,提出在进行专项资金内部控制时出现的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林业专项资金问题;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内控方法
当前,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流,大力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成为了实现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虽然我国投入了大量林业专项资金以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运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导致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和项目绩效考核不理想的困难局面。
一、林业专项资金的定义
林业专项资金是指在投资时采取有偿或者部分无偿的原则,坚持“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对林业发展的林产品、林副产品、以及各种林业公益服务所获得的收益中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提取,以保护森林资源、林业资源以及其他相关可再生资源之用。
林业专项资金:顾名思义,指林业项目具有专门性用途的资金,因此其来源往往是国家、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或补助资金,如中央财政补贴经费、国家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经费等。还有大部分的外来资金源于世界银行的低息贷款(例如:中欧天然林项目;中德公益林、中法笋竹林项目等),不同来源的专项资金都有着详细的用途规定。
二、林业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的问题
1、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
就我国目前而言,林业专项资金的内部会计制度仍不健全:由于林业专项资金具有其特殊性,要求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和分账核算,因此部分企业则利用单独建账谋取利益:如利用单独建账的名义设帐外账(即小金库),导致企业的账目管理混乱,企业的账目与林业专项资金账目完全分离,导致了专项资金的账目脱离了企业的整体会计核算、监督,造成建账环节脱节,影响了专项资金的内部控制。
此外,虽然我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要求十分严格,但在部分中小企业仍然存在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和不相容职务不分离现象:例如会计、出纳无证上岗;会计兼职出纳现象;或者会计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未尽到核算、监督之职:原始记账凭证不写用途和经手人,违法报账、计算不正确也不审核;或者原始单据不完整;核算、登记、平衡帐目错误;不及时作帐和报送会计报表等现象仍然存在。
2、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林业专项资金具有其独特性,往往是通过国家拨款、财政支持和世界银行贷款获得的,因此林业企业领导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意识不足:一方面,是由于专项资金不存在短缺的问题,认为即使没有进行审计也没有关系,背后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另一方面,认为审计是检验、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的经济活动,有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团结,且收效甚微,不如不进行审计工作。
    在这样的环境下,林业企业工作人员对审计也往往缺乏关注,甚至部分审计工作人员并不是专业人员,而是从企业的财务、会计等部分抽调出来临时兼任审计工作人员。这严重违反了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开展三独立性原则。更影响了审计制度作用的发挥。
3、专项资金无法落实到规划之处
对于不同来源的林业专项资金都有着其不同的作用,但从总体上来看,林业专项资金主要都用在林业职能部门的内部建设和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与维护上。涉及到这两项建设的部门在每年的经费使用中,缺口都较大,而林业企业必须维持其自身的运转,因此许多林业企业将林业专项资金用于了规划之外的需要:如工作人员的车辆经费、办公经费、招待费用等,这些行政性费用的消耗导致了林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其次,对于林业专项资金的批准与拨款,虽然有着严格的要求,但还是有些企业的领导人,为了谋求一己私利,虚报数目,虚列支出,甚至出现了“白条抵库”的现象;部分领导人利用职权将专项资金挪用,收为己用,或者用作他途(在下级企业列支费用等)。导致了林业专项资金数额与账目不相符,影响其内部控制的效果。
4、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应急预案机制
由于林业专项资金缺乏有效内部监管制度,部分林业企业在获得林业专项资金后,并没有按照国家要求或者项目申报书的项目进行使用,而是将其投入到其他项目中 例如:油茶、楠竹专项资金用于补植、抚育杉木林或者竹、木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等。甚至有些企业由于上个项目的规划失误,导致了较大的资金缺口,则用下一个项目的林业专项资金进行填补,这样恶性循环,导致了林业事业发展缓慢,资金项目的质量低下。
在林业企业外部,同样缺乏及时的监管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监管部门往往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项目的申报和资金审批上,对于项目工程的具体实施效率和验收质量水平,缺乏一整套专业性的评审和责任追究机制,导致了部分林业企业领导人存在侥幸的心理。对生物性资产成活率,自然灾害及其生物性侵害毁损没有应急处理预案和保障措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也侵蚀了公益投资方的利益。
三、加强林业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的方法
1、加强林业企业内部会计、审计工作
加强内部会计工作,首先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财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要熟悉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与政策,确保会计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拒绝违法报账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完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与出纳分离,单位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会计的亲属不得担任出纳,不得由出纳保管所有的印签章,会计审核银行对账单和填写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制等。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严格规定资金核算方法,建立透明公正的备查建账、单独核算和分账核算制度。对会计凭证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报帐应写明具体用途、经手人或证明人、审批人签字,以确保会计凭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的精确性和及时性。
对于林业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除了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外,还应当将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独立开来,从各职能部门抽派人员组成,独立开展业务,保证审计部门的三项独立性,防止企业领导人利用职权干预林业企业的审计工作。与此同时,审计工作要及时地对林业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核对,确保林业专项资金预算、核算与结算的正确,加强内部控制力度。
2、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加强外部管理
在林业企业内部,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企业领导人对于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对林业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建设需要承担第一责任。企业领导人首先要正确认识林业专项资金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在此基础上,实行项目责任制,对自己所负责的项目承担第一责任,并对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核算、结算情况进行具体的了解与分析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纪检委和上级主管单位),另外内部公示,实行企业内部监督的透明化。
各级林业上级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稽查,确保林业企业的专项资金用在指定的项目上。对于资金的使用,注意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批复内容是否相符,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数额是否相适应,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评审验收标准。对于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现象,应坚决地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单位以及领导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和处罚。
对林业生物性资产毁损制作应急预案,为再生性资源资产购置商业保险,及时预告、报道自然灾害和生物侵害疫情,起动灾害预警机制,林业部门组织林农生产自救和灾后保险赔偿,防止经济损失扩大。
3、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对于林业专项资金来说,加强其内部控制,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即资金的支出。资金支出不合理、超支和多余等都会导致林业专项资金的浪费,因此林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和批复的工程项目制定资金的支出预算计划。
首先,资金实施工程项目的方案一经制定,则不得再改变,不论是会计工作人员、审计工作人员还是企业领导人,都无权决定资金另作他用。当企业确实是不适合实施该工程时,应通过合理的程序,在企业内部表决通过后,向上级林业监管部门申请报告,经其审核批准后方可停止或改变工程项目,并备案保存档案资料。
其次,对于工程项目,林业企业应对每个环节所需要的资金进行细化,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报表、预算报表与结算报告,并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使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度进行全方位地掌控。
最后,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详细说明资金的使用日期、目的,经企业负责人、分管工程负责人、监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联签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直接向财务部门进行申请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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