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业务招待费转换为业务宣传费的纳税得失分析
发布日期:2021/12/1 浏览:次
摘要: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较小,并且当年扣除不完的以后年度不得扣除,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较大,并且当年扣除不完的还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基于这种差异,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将业务招待费转换为业务宣传费以实施纳税筹划。但这种纳税筹划思路其实是存在偏差的:一方面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在形式特征方面特别是会计凭证方面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差异,将业务招待费转换为业务宣传费可能会加重税收负担,因而应当避免使用。
关键词: 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纳税筹划;
编辑组稿联系方式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311-80896656
论文发表QQ:
1223186611
论文辅导QQ:
1223186622
论文代写QQ:
2385650844
请将您的期刊介绍及征稿函发送给我们。
高会交流群:
如果您想在本站发表论文,请联系我们。
论文发表QQ:
论文辅导QQ:
论文代写QQ:
请将您的期刊介绍及征稿函发送给我们。
高会交流群:

如果您想在本站发表论文,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