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1/7/16 浏览:次
摘要:财政部2018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这是一次对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的颠覆性变革,也是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需要,对于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率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新政府会计制度使用"3+5会计要素"实现"双功能",引入了平行记账法的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双基础",采用了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存的"双报告"模式。本文在事业单位实际应用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结合当前党中央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政策要求,从防风险、强管理、提绩效等方面提出事业单位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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