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股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委托模式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
摘要:大股东控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具有普遍性。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权和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是公司财务信息的知情者,公司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而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矛盾了。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独立审计委托模式,显然已不适应治理要求,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必须回归到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股东——中小股东手中,才有可能保证独立审计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