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新旧财务会计报告的若干比较
发布日期:2023/7/6 浏览:次
摘要:财政部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等具体准则,从基本要求、报表项目分类和排列方式、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等方面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帮助广大财会人员,尤其是上市公司财会人员理解、掌握新的财务会计报告知识,本文以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为比较对象,对2006年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方面(以下简称《报告准则》)的重大变化进行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