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中未包括所得的财务管理
发布日期:2024/1/4 浏览:次
摘要:湖南某国有独资公司2004年实行公司制改建,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于2005年3月完成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依据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的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该公司收到2004年度增值税返还款,应当如何处理?公司认为应当计入2005年度利润核算,而审计机关认为应当作为国有权益由国有股东收回,于是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