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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日期:2014-3-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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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201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取得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三)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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